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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外系列基金短線交易限制及相關說明

    基金公司

    短線交易限制及相關說明

    安本基金

    安本環球基金擬作為一家長期投資公司。投資經理採取多項用以保護基金免受投資買賣策略不利影響的政策及措施,包括稀釋調整。尤其假如淨申購或淨買回淨額達到有關基金的5%或董事會(考量當時市場的狀況)所決定的任何其他門檻,投資經理將進行稀釋調整,(雖然可視需要設定較低之限制)。任何調整所獲利益歸該基金所有。如投資經理容許對機構或其他類似之交易收取減免的初期收費,已註冊持有人的交易策略將被密切地監控,以確保於短期交易之策略顯而易見時,業務條款將被檢討。投資經理相信該等政策能為基金提供重大保護以避免短期交易。投資人申購前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天達基金

    本基金不允許市場擇時或其他交易過多行為。此等交易行為可能會破壞資產組合管理策略及/或損害基金表現。為減低對任何子基金可能造成的損害,董事會或註冊處及過戶登記代理有權代表董事會拒絕接受申購或轉換股份指示,或對任何被認為參與此等交易或具有此等交易記錄的股東,或依據董事會的觀點和獨立判斷,股東的交易對本基金或任何子基金構成破壞或損害時,向該股東收取最高為交易指示價值之2% 的買回費並歸於相關子基金之利益。作出裁決時,董事會可考慮多個共同擁有或控制的帳戶所進行的交易。董事會可要求參與或曾參與過多交易的股東買回所有其持有的股份。董事會或本基金對因交易指示被拒、所收取的買回費或任何此等強制買回所導致的任何損失概不負責。

    投資人應意識到在決定符合長期投資人之利益的政策,以及實施和執行該政策時存在實際限制。例如,本基金並不能經常識別或合理地查出透過財務中介機構進行的過多及/或短期交易,或該等中介機構使用綜合帳戶向本基金提交申購、轉換及買回指示時,更難以作出識別。此外,組合型基金、資產配置基金、結構性產品及與基金連結型的產品這類投資人可依據其本身投資授權或投資策略,更改其投資於子基金的資產比例。本基金將尋求平衡該等投資人之利益,使之與長期投資人利益一致,惟本基金並不確保在任何情況下可成功實行。

    富達基金

    基金為配合長期投資而設計及管理,及不鼓勵經常進行買賣。於短期內或頻繁購入或出售本基金,可能會擾亂投資組合管理策略,及增加開支,而對績效造成負面影響。根據富達之一般政策及慣例和CSSF通告04/146,本基金及經銷商致力不予批准其知悉或有理由相信與市場時間選擇有關的交易。因此,本基金及經銷商得拒絕接受股份之申購或轉換,特別是那些被視為擾亂性之交易,特別是基於本基金或任何經銷商之考量認為已建立短期或多次買賣之模式,或其買賣已經或可能擾亂本基金之市場投機人士或投資人。就此而言,本基金及經銷商得考慮投資人於某一基金或其他富達 UCI 基金之買賣記錄,及共同擁有或控制之帳戶。

    柏瑞環球基金

    基金經理一般會鼓勵單位持有人投資於本基金或其任何子基金,作為長期投資策略的一部分。基金經理代表本基金力求遏制及防止某些對子基金及其單位持有人可能不利影響的交易作法,例如有時稱為「市場選時」的過量、短線交易。若子基金的一些投資的價值有變化,但該變化反映到子基金的基金單位資產淨值的時間出現延誤,相關子基金就須承受風險,因為投資者會利用這個時間上的延誤,按並不能反映適當公平價值的價格購入或買回基金單位。基金經理將力圖遏制及防止此類活動,此類活動有時稱為「價格延遲套利」。基金經理力求監控單位持有人的帳戶活動,以偵查及防止過量及擾亂性的交易作法。基金經理保留權利在其認為任何申購或轉換交易可能對子基金或其單位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響時,限制或拒絕進行該交易。若申購不被接受,行政代理人將在不接受該申請後五個營業日內將申購款項或其餘款,以銀行轉帳方式轉入原付款帳戶退回申請人,費用及風險由申請人承擔,但不計算利息。

    霸菱基金

    基於短期市場波動而反覆買賣本基金之本單位-即所謂「擇時交易」-可能破壞基金管理機構之投資策略,並增加本基金之費用,且損害所有單位持有人之利益。本基金非屬擇時交易或頻繁交易之基金。為防止此等行為,對基金管理機構合理認為可能進行擇時交易或頻繁交易或可能破壞本基金之人申請本單位,基金管理機構得拒絕接受該等申請。

    擇時交易(或短線交易)之定義:30天(日曆天)申購後30天內即進行贖回或是轉換交易者。定期定額投資不列入短線交易規定控管之範圍。擇時交易(或短線交易)之買回費率:0%。境外基金機構得拒絕合理認為可能進行擇時交易(或短線交易)或頻繁交易或可能破壞本基金者申請本基金。當境外基金機構對銷售機構之交易有疑慮時,總代理人得向銷售機構要求進一步審核或確認相關交易是否違背擇時交易(或短線交易)之規定。

    鋒裕基金

    經理公司不允許擇時交易或其它過量交易運用。過量短線擇時交易運用可能會影響投資組合管理策略不利於本基金的表現。為求將本基金及基金受益人的傷害降到最低,並求相關子基金之利益,經理公司有權對下列投資人暫停申購、轉換、或買回的申請,或收取最高達訂單價值2%的費用,以避免本基金的相關子基金受影響:在現在或從前從事過量交易的投資人;或是經理公司根據之前交易紀錄,認為在過去或未來可能對本基金或任何子基金不利的投資人。

    執行這些權力時,經理公司將考量到共同所有或控制的多重帳戶交易情況。由中介機構代表客戶持有之帳戶,如特別受託人帳戶,經理公司可要求中介機構提供交易資訊並就預防過量交易採取行動。此外,對於現在或過去從事過量交易的基金受益人,經理公司亦有權將其持有的所有受益憑證單位買回。若因拒絕申請或強制買回而造成任何損失,經理公司不需負任何責任。

    摩根(原摩根富林明)/JF基金

    有關監控可能的頻繁短線交易行為,負責單位會定期提出報告(至少每季),報告內容包括過去半年內所有於7日(日曆日)內進行同一基金買賣之客戶名單,並針對個別客戶其半年內短線交易次數過多者,將依其交易金額、所獲利益或損失、交易行為模式、以及交易歷史記錄等進行特別查核。任何被認定為從事頻繁短線交易之客戶,將視個別情況分別審核並處理,其可能之處理方式包括以警示信函通知,或於未來拒絕該客戶之任何新申購等。

    貝萊德基金

    由於過度交易行為可能損害全體股東之權益,故基金概不允許任何在知情情況下涉及過度交易行為的投資。過度交易包括個人或多組個人之證券交易似乎有一定的時間規律或非常頻密或交易額龐大。然而,投資者謹請留意,基金可能被若干投資者用作資產分配或被結構性產品供應商所用,從而可能需要定期在不同基金之間轉撥資產。除非董事會認為此行為變得過於頻密或似乎有一定時間規律,否則此行為不會被列為過度交易。

    此外,倘若懷疑涉及過度交易,則基金可:

    1.合併共同所有或控制的股份,以確定個別人士或一組個人是否可被視為涉及過度交易行為。因此,董事會保留拒絕受理其認為涉及過度交易的投資者申請轉換及╱或申購股份的權利;

    2. 調整每股資產淨值,以更精確反映在評價當時基金投資的公平價值。董事會僅會在相信相關證券市價的變動,認為進行公平評價符合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下,方會調整每股資產淨值;及

    3. 向董事會合理地懷疑涉及過度交易的股東徵收相等於買回款項2%的買回費用。有關費用將撥歸基金,而已被徵收此費用的股東將於買賣合同中獲通知。

    景順基金

    基金經理不會在知情情況下容許任何人士進行涉及捕捉市況短期買賣活動的投資,因為該等活動或會損害基金的表現和降低其盈利能力,因而對所有其他不從事捕捉市況短期買賣的股東的利益構成不利影響。一般而言,捕捉市況短期買賣指一名或一批個別人士按預定的市場指標買賣或交換股份或其他證券的行為。捕捉市況短期買賣人士亦包括一名或一批其證券交易似乎依循某一時間模式或具備經常或巨額交易特點的個別人士。因此,基金經理可將共同擁有或控制的股份合併計算,以確定是否可將某名或某批個別人士視為從事捕捉市況短期買賣活動。共同擁有或控制包括(但不限於)合法或實益擁有股份,以及代理人或代名人因其身份而有權控制由他人所合法或實益擁有的股份。因此,若任何投資者被視為捕捉市況短期買賣人士,基金經理可就此保留權利,(1) 拒絕受理該等投資者所提出的任何轉換股份申請,或 (2) 限制或拒絕其認購申請。

    1.30天以內為短線交易。2.Money market fund and Reserved fund可以不受短線交易監督模式之控管。

    木星基金

    基金管理機構目前並無收取短線交易費及反稀釋費用之規定,惟境外基金管理機構保留該項權利,如基金管理機構認為任何募集或銷售交易可能對基金或其股份或單位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響時,可限制或拒絕進行交易。

    富蘭克林坦伯頓基金集團旗下基金

    交易監控程序:

    依公開說明書之規定,基金公司不鼓勵短期或是過度交易(以下稱「擇時交易」),當基金公司或股務代理機構認定投資人之交易可能妨礙基金投資組合效率管理、可能實質增加基金交易成本、管理成本或稅捐,或是在其他方面不利於基金公司及其股東的權益時,會試圖限制或拒絕此類交易,或採行如下所述之行動。

    (1)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盧森堡註冊)之基金:基金公司得於必要時,要求銷售機構提供投資人於一定期間之交易記錄,以便基金公司監控可能涉及擇時交易之投資人。

    (2)    富蘭克林系列基金及富蘭克林坦伯頓系列(美國註冊)之基金:基金公司得於必要時,要求銷售機構提供投資人之身分資料,及於一定期間內之交易記錄,以便後續之監控。

    於西元200811日後開戶申購美國註冊之基金者,基金

    公司得依投資人於申購時所簽屬之同意書,於投資人涉及

    擇時交易時,要求銷售機構提供投資人之姓名、身分證字

    (稅籍編號/護照號碼)及其交易相關資訊予基金公司,以

    便後續之監控。

    後續交易之限制:當投資人之交易行為被美國或盧森堡認定為擇時交易,基金公司可能暫時或是永久禁止投資人後續之申購,或是限制該投資人以後任何申購的金額、次數或頻率,及/或是投資人之後可能要求的申購、轉換或贖回之方式。

        聯博基金

    過度及短線交易的政策及程序 購買及轉換股份應僅出於投資目的而作出。本基金管理公司並不准許時機交易或其他過度交易。過度及短線交易操作可能擾亂基金管理策略及削弱本傘型基金的表現。管理公司保留以任何理由,不經事前通知而限制、拒絕或取消任何申購或轉換受益憑證的權利(包括限制、拒絕或取消受益人的金融中介機構已接受的申購或轉換的請求)。管理公司將無須就拒絕執行指示所產生的任何損失負責。監控程序 。 本傘型基金的管理公司所採納的政策及程序旨在監察及延緩頻繁的股份購買及贖回或可能對長線股東有不利影響的過度或短線交易。為監察受益憑證的過度或短線交易,管理公司透過其代理貫徹監控程序。該監控程序針對幾個因素,當中包括詳查任何於特定時期內,超過特定金額上下限或次數限制的受益憑證交易。為監控此等交易,管理公司將對由共同人士擁有、控制或影響的多重帳戶的交易活動一併考量。倘交易活動被其中一項或多項的上述因素或從當時其他實際取得的資訊中確定,則將評估此交易活動是否構成過度或短線交易。儘管管理公司及其代理盡力監察過度或短線的股份交易,但並不保證管理公司將可識別這些股東或削減有關交易操作。凍結帳戶程序。倘管理公司透過交易監控程序全權酌情認定某宗特定交易或多宗交易的模式性質上屬於過度或短線交易,則相關ACMBernstein基金帳戶將會即時「凍結」,且不會允許於未來作出購買或轉換活動。然而,贖回將繼續依照章程的條款進行。通常而言,被凍結的帳戶將會一直凍結,除非及直到帳戶持有人或相關金融中介機構能夠向管理公司提供其可以接受的證據或保證,證明帳戶持有人沒有或將來不會進行過度或短線交易

    對綜合帳戶應用監控程序及限制綜合帳戶安排為持有受益憑證的普遍形式,尤其是對金融中介人而言。管理公司試圖對該等綜合帳戶安排實施監控程序。管理公司將監測綜合帳戶中因購買及贖回活動而引致的資產流動。倘管理公司或其代理商認為已察覺出現過度的交投,則管理公司將知會中介人,並要求該金融中介人就過度或短線交易活動核查個別帳戶交易,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該等活動,具體措施可包括凍結帳戶以禁止其將來購買及轉換受益憑證。管理公司將繼續監測金融中介人的綜合帳戶安排的交易投資量,倘金融中介人無法證明已採取適當措施,則管理公司或會考慮是否終止與該中介人的合作關係監測及削減過度交易操作的能力限制 。儘管管理公司將試圖透過採用所採納的程序防止時機交易,但該等程序或許不能成功識別或阻止過度或短線交易。試圖從事過度短期交易活動的受益人或會採取多種策略以規避監察,而儘管管理公司及其代理盡力監察過度或短線受益憑證交易活動,但無法保證管理公司能識別此類受益人或減少彼等的交易操作。

    德盛德利/德盛全球投資基金

    本公司保留全部或一部拒絕任一申購申請之權利(例如,若經理公司懷疑該申購申請有擇時交易之虞時)。在該情形下,如已收到投資金額者,將通常會在拒絕申請後五個營業日內退回任何已付之申購金額或任何餘額予申請人。投資人不得以擇時交易或類似手法為目的申購股份。本公司明確地保留權利採取因應擇時交易或類似操作之必要措施,以保障其他投資人。短線交易定義係指投資人於申購日起14個日曆日()含申請買回或轉換同一基金。另境外基金機構保留其權利,可採取必要措施以防止其他投資者進行頻繁交易或類似活動。

    歐義銳榮

    基金

    管理公司保留得拒絕申購或僅接受部份申購之權利。特別是,管理公司不允許與市場時機有關之操作,若管理公司懷疑投資人有該項操作,則管理公司保留拒絕其申購及轉換之申請之權利,並得於適當時採取必要之措施,保護FCP之其他投資人。

    施羅德基金

    本公司不允許明知而進行擇時或短線交易之相關交易活動,因此舉可能對所有股東之利益有負面影響。擇時係指透過套利交易或擇時之機會,自各股份類別間進行認購、轉換或贖回(無論該等行為係經由一人或多人於任何時間單獨或多次進行),藉此謀利或得合理視為係為謀利。短線交易係經由任何類別之股份間進行短線之認購、轉讓或贖回(無論該等行為係經由一名或多人於任何時間單獨或多次進行),藉該等短線交易之次數或金額致任何基金經營成本上升至得視為係損害該基金其他股東利益之程度。因此,董事得於其認為適當之時間,要求基金管理機構實施下列措施:基金管理機構得將共同擁有或控制之股份予以整合,以確定相關投資者是否涉及擇時交易。因此,董事保留要求基金管理機構拒絕視為擇時交易人士或短線交易之投資人進行任何股份轉換及/或申購之權利。詳細內容請參閱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公開說明書2.5擇時及短線交易。

    瑞銀(瑞士)

    (盧森堡)基金

    基金公司得拒絕接受其認為可能有害境外基金之交易活動(包括但不限於短線交易及擇時交易)

    瑞萬通博

    基金

    時機交易(Market Timing)及延遲交易(Late Trading)為利用本基金在評價上的無效率(下稱「時機交易」)而反覆的買賣股份可能會影響公司的投資策略及增加本基金之成本,因此對本基金長期股東之利益有不利影響。董事會並不允許時機交易的操作,且保留權利拒絕其懷疑可能從事時機交易的股東的申購及轉換申請,以及採取必要措施保護本基金其他股東。時機交易係一種套利,股東藉由利用時差及/或計算基金淨資產價值之錯誤/無效率,短期內有系統的在同一共同基金申購及買回/轉換股份。

    瀚亞投資(原保誠)M&G基金

    本基金非為短線交易投資人所設計。為避免因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人受益之權益並稀釋基金之獲利,投資人不得進行擇時交易或利用本基金作為過度交易或短線交易之工具。

    瀚亞投資(原保誠IOF)基金

    本基金非為短線交易投資人所設計。為避免因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人受益之權益並稀釋基金之獲利,投資人不得進行擇時交易或利用本基金作為過度交易或短線交易之工具。

    ING(L)  基金

    本公司並未准許基金擇時交易(Market Timing)的做法,並保留拒絕任何疑似進行該類行為投資人申購及轉換委託之權利,並可於必要時採取措施以保護本公司與其他投資人之權益。

    法巴L1基金(原富通L基金)

    董事會保留以下權利:(a)因任何理由而拒絕接受全部或部分股份認購/轉換要求。(b)在任何時間贖回由不獲授權購買或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人士所持有的股份。(c)拒絕接受其懷疑使用與擇時交易或積極交易相關的做法的任何投資者的認購、轉換或贖回要求,及在適用的情況下採取所需措施,以保障本公司的其他投資者。

    擇時交易:投資人在短時間內系統性地認購和贖回或轉換單一UCITS的單位或股份的套利技巧,以便利用時差及/UCITS的資產淨值計算系統的缺點或不足以獲利。此技巧不獲本公司認可。

    積極交易:在短期間內大額認購、轉換或贖回同一項子基金的股份,以帶來短期收益。這對其他股東可造成負面的影響,干擾子基金的表現及資產管理。

    駿利基金

    該公司對購股後不到60天就申請贖回或轉換(無論是否為跨幣別轉換)之投資行為可能會課收短線交易費,費用最高是所交易股份金額的1.00%,短線交易費由駿利收取後會撥交給相關基金,目的是希望能對頻繁交易/短線交易行為有所抑制,同時藉以彌補券商手續費、市值減損與基金資產水位變動的相關成本,以及基金因資金短線出入而蒙受的現金流量損失。

    新加坡大華基金

    基金經理公司以中至長期投資之方式經理本基金,故不建議投資人為擇時交易(即投資人以短期買進或賣出基金單位之方式賺取價差),因該等交易可能損害其他投資人長期投資之利益。

    此外,短線交易將增加本基金之總交易成本,例如交易佣金及被其他投資人所吸收之其他成本。尤其,大量的擇時交易可能導致本基金現金流量之大幅波動,進而干擾長期投資人之投資策略並造成損害。

    基於上述理由,基金經理公司極度不鼓勵擇時交易,並可能實施內部措施以監控該等交易。如任何限制擇時交易之內部措施會對本基金造成顯著變更(如法案之規定),基金經理公司將於實施前至少一個月通知持有人該項內部措施。基金經理公司將不時檢視其擇時交易政策,持續盡力保護本基金投資人之長期投資利益。

    匯豐基金

    針對持股期間低於30天,且交易金額超過港幣250,000元或其等值金額外幣的帳戶進行監控,並檢視其交易。由於對基金可能造成不利影響,我們可能會拒絕來自「短線交易」或我們認為有「短線交易」及/或「選時交易」之嫌的申購。若合理地相信某投資者從事對其他股東不利的選時交易行為或頻繁交易行為,可就贖回或轉換股份收取相等於最高達資產淨值2%的費用,有關費用將撥入相關的附屬基金。

    先機基金

    投資於基金應限於以長期投資。過度的、短期的(或根據市場時機)或其他不正常的交易可能干擾投資組合管理策略,增加支出且損及所有持股人之基金績效,公司將採取適當地措施以防範此種交易活動。為降低對基金及其股東的傷害,行政管理公司與洗錢防制人員共同保留拒絕任何投資人的申購(包括轉讓),如果他們認為該投資人有不正常交易的歷史,或該交易可能不利於基金。在為該判斷時,行政管理公司得考量共同所有或控制的多重專戶間所為的交易。於本公開說明書發行之日及日後所為之任何申購,自申購日起21日內皆不得贖回或轉換任何股份。有鑑於此,最後申購之股份應視為任何贖回或轉換之標的。

    創利德(盧森堡)

    基金(原環球沛智)

    SICAV 可基於任何理由拒絕或取任何購買表示包括換股)。例而言,因應場的短期波動而進行過度股份交易,一種通常被稱為「揣測最佳時機」的交易技巧,會對投資組合管理構成干應並且增投資組合支。因此,對於SICAV 合理曾從事揣測最佳時機活動的任何投資者或董事的獨有情權為可能SICAV 或任何投資組合的投資者,SICAV 有權董事的獨有情權,制贖回該等投資者的股份或拒絕接受來自該等投資者的購買表示此而言,董事可考慮投資者以在投資組合的買賣紀錄及制或有的賬戶

    此外,除在公說明書中所出的換股及贖股費用外,在SICAV合理為某投資者曾從事揣測最佳時機活動的情況下,SICAV收相於所贖回或交換股份資產淨值2.00%款預期收,所牽涉東將獲發告,而該存入有關投資組合。對於拒絕表示制贖回所引的任何損失,董事負法責任。

    註:上表短線交易限制及相關說明僅供參考,實際內容仍以各基金公

        司最新基金公開說明書為準。   

          為維護您的權益,提醒您於每次申購共同基金時,請詳閱最新之基金

       公開說明書:「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

      

    ※  倘若 您有任何相關的問題,請洽前開各基金公司或各分行銷售人員或信託處

        022536-2951 ext 2251~2260。我們將竭誠為 您服務與解說!

          

     

    國內系列基金短線交易限制及相關說明

    基金公司

    短線交易限制及相關說明

    華南永昌基金

    持有基金未滿7個日曆日()者,應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臺幣「元」,不足壹元者不予收取,滿壹元以上者四捨五入。上述「未滿7個日曆日()」係指:以「請求買回之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到達經理公司或其代理機構次一營業日」之日期減去「申購日」之日期,小於7個日曆日()者。

    惠理康和(原康和比聯)基金

    受益人持有基金未滿14日(含第14日)者,應支付其買回價金之千分之三(0.3%)為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臺幣「元」,不足壹元者,四捨五入,短線交易買回費用歸入基金資產。前述「未滿14日」之定義係指:以「請求買回之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到達經理公司或其代理機構次一營業日」之日期減去「申購日」,其值小於14個日曆日(含第14日)者。

    富蘭克林華美基金

    持有基金,未屆滿14者,應支付買回價金之百分之零點二(0.2%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臺幣「元」,不足壹元者,四捨五入。上述「未屆滿14日」係指:以「請求買回之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到達經理公司或其銷售機構次一營業日」之日期減去「申購日」之日期,小於14()者。

    台新基金

    持有基金未滿7個日曆日(含第7日),應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 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壹元,不足壹元者四捨五入。

    安泰ING基金

    持有未滿7個日曆日(含第7日),進行短線交易之受益人需支付買回金額萬分之一(0.01%)之短線交易費用,本費用應歸入基金資產。上述「持有未滿7個日曆日」(含第7日)之認定,係指受益憑證買回申請書及其相關文件之書面或電子資料到達經理公司或公開說明書所載買回代理機構之次一營業日之日期減去原「申購日」之日期,小於或等於7個日曆日者。

    第一金基金

    投資持有期間未滿7個曆日(含第7個曆日),將酌收萬分之一(0.01%)之買回費用,於該筆買回價金中扣除,該買回費用歸入基金資產。

    匯豐中華基金

    持有基金未滿7個日曆日(含第7日),即以申請買回日(即受益憑證買回申請書及其相關文件之書面或電子資料到達經理公司或公開說明書所載買回代理機構之營業日)之日期減去申購日之日期,小於7個日曆日者。目前短線交易之受益人須支付買回金額萬分之一(0.01%)之短線交易費用,本費用應歸入基金資產。

    兆豐國際基金

    受益人持有基金未滿7日(含第7日)者,應支付其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為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臺幣「元」,不足壹元者,四捨五入,短線交易買回費用併入基金資產。前述「未滿7日」之定義係指:以「請求買回之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到達經理公司或其代理機構次一營業日」之日期減去「申購日」,其值小於7個日曆日(含第7日)者。

    元大基金

    受益人自申購日起算第7個日曆日()申請買回者,須支付買回價金之百分之零點ㄧ(0.1%)作為買回費用。買回費用併入基金資產。

    施羅德基金

    受益人持有基金未滿7個日曆日(含第7)者,應支付買回價金百分之零點零一 (0.01%)之短線交易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臺幣「元」,不足壹元者,四捨五入。上述「未滿7個日曆日(含第7)」係指:以「受益憑證買回申請書及其相關文件之書面到達經理公司或公開說明書所載買回代理機構次一營業日」之日期減去「申購日」之日期,小於或等於7個日曆日者。

    統一基金

     

    持有基金未滿7者,應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作為買回費用,該筆買回費用併入基金資產。上述「未滿7日」係指:以「受益憑證買回申請書及其相關文件之書面或電子資料到達經理公司或公開說明書所載買回代理機構次一營業日」之日期減去「申購日」之日期,小於或等於7日者。

    富邦基金

    受益人持有基金未滿7()者,應支付買回價金百分之零點零ㄧ(0.01%)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臺幣「元」,不足壹元者,四捨五入。前述「未滿7()」之定義係指:以「受益憑證買回申請書及其相關文件之書面或電子資料到達經理公司或公開說明書所載買回代理機構次一營業日」之日期減去「申購日」之日期,小於等於7日者。

    瀚亞(原保誠)基金

     

    持有基金未滿7個日曆日(含第7個日曆日)者,視為短線交易,應支付買回價金之千分之一(0.1%)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臺幣「元」,不滿壹元者,四捨五入。上述「未滿7個日曆日」係指:以「請求買回之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到達經理公司或其代理機構次一營業日」之日期減去「申購日」之日期,小()7個日曆日。

    摩根(原摩根富林明)基金

    受益人於基金申購日()7個日曆日內對同一基金之受益權單位申請買回或轉換,將收取基金買回金額百分之零點ㄧ(0.1%)的短線交易費用並歸入基金資產。

    保德信基金

    基金短線交易之定義為「自申購日起持有未屆滿7個日曆日者 (含第7個日曆日) ,對於曾經從事基金短線交易之受益人,經理公司亦得保留限制短線交易之受益人再次申購基金及對其收取相關費用之權利。目前短線交易之買回費用(即「短線費」)為買回價金之萬分之ㄧ(0.01%)

    新光基金

    當投資人之「申請買()回日」減去「申購日」小於7日,即持有未滿7個日曆日()者,將被收取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之短線交易買回費用,計算至新臺幣「元」,不足壹元者四捨五入,買回費用歸入基金資產。前述「申請買()回日」指請求買回之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到達經理公司或其代理機構之日期。

    寶來基金

     

    受益人持有基金未滿7個日曆日()且申請買回受益憑證時基金業已成立者,應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臺幣「元」,不足壹元者不予收取,滿壹元以上者四捨五入。其中「寶來台灣加權股價指數基金」、「寶來大中華價值指數基金」、「寶來印尼指數基金」、「寶來巴西指數基金」及「寶來印度指數基金」之短線交易定義及買回費用為「未滿7個日曆日()應支付買回價金之千分之五(0.5%)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應併入基金資產。

    德信基金

    持有基金未滿7個日曆日(含第7日)者,應支付買回價金之千分之一(0.1%之買回費用,並於該筆買回價金中扣除,該買回費用歸入基金資產;買回費用計算至新臺幣「元」,不滿壹元者,四捨五入。

    匯達基金

    受益人持有基金未滿7個日曆日(含第7個日曆日)者,視為短線交易,應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五(0.05%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臺幣「元」,不滿壹元者,四捨五入。買回費用併入基金資產。

    日盛基金

    持有基金未滿7()者,應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二(0.02%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臺幣「元」,不滿元者四捨五入。上述「未滿7 () 」係指:以「請求買回之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到達經理公司或其代理機構次一營業日」之日期減去「申購日」之日期,小於或等於7日者。

    柏瑞基金

    「短線交易」係指持有基金未超過7個曆日(含第7個曆日)者,即以「買回日(即請求買回之書面及其相關文件到達經理公司或其指定代理機構之次一營業日)」之日期減去「申購日」之日期,小於7個曆日,須支付買回金額萬分之一(0.01%)之短線交易費用。本費用應歸入基金資產。

    永豐基金

    受益人申購基金之日起,未屆滿7個日曆日(含)者,須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臺幣元,不足壹元者,不予收取,滿壹元以上者四捨五入。上述「未屆滿7個日曆日(含)」係指:以受益憑證買回申請書及相關文件之書面或電子資料到達經理公司或公開說明書所載買回代理機構之「買回申請日」之日期減去「申購申請日」之日期,小於7日(不含)者。

    復華基金

    若受益人持有基金期間為7日以下(受益人申請買回基金並同時申請於次一營業日申購同一基金除外),視為短線交易,經理公司將收取不超過買回總額萬分之一(0.01%)之短線交易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臺幣「元」,不滿壹元者,四捨五入。

    瑞銀基金

    受益人自申購日起持有受益憑證單位數不滿7()即申請買回者,視為短線交易,經理公司得收取買回價金百分之零點零一(0.01%)之買回費用。

    未來資產(原台壽保)基金

    持有基金未滿7個日曆日(含第7個日曆日)者,視為短線交易,應支付買回價金萬分之一(0.01%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臺幣「元」,不滿壹元者,四捨五入,買回費用併入基金資產。

    宏利基金

    受益人自申購日起持有受益憑證受益權單位數不滿7個日曆日()即申請買回者,視為短線交易,經理公司得收取買回價金百分之零點一(0.1%)之買回費用。惟宏利亞太入息債券基金及宏利中國點心高收益債券美元計價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之短線交易定義為:受益人自申購日起持有受益憑證受益權單位數不滿7個日曆日()即申請買回者,視為短線交易,經理公司得收取買回價金百分之零點零一(0.01%)之買回費用。

    貝萊德基金

    持有基金未滿7日(含),應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臺幣「元」,未滿壹元者,四捨五入。但定時()定額扣款及同一基金間轉換則不在此限。

    聯邦基金

    短線交易之定義為持有基金未滿7個日曆日(含)者應支付買回價金萬分之ㄧ (0.01%) 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臺幣(),不足壹元者四捨五入,買回費用歸入基金資產。上述「未滿7個日曆日(含)」指:買回日-申購日≦7日;「買回日」指受益憑證買回申請書及其相關文件之書面或電子資料到達經理公司或公開說明書所載買回代理機構之次一營業日。

    國泰基金

    受益人持有基金未超過7者,應支付買回價金百分之零點零一(0.01%)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臺幣「元」,不足壹元者,四捨五入。前述「未超過7日」之定義係指:以「受益憑證買回申請書及其相關文件之書面或電子資料到達經理公司或公開說明書所載買回代理機構次一營業日」之日期減去「申購日」之日期,小於或等於7日者。

    華頓基金

    若受益人持有基金未滿7個日曆日(含第7個日曆日)申請買回受益憑證時,應支付買回價金之百分之零點零一(0.01%)之買回費用。

    富鼎基金

    受益人持有基金未滿7個日曆日()(同一基金買回再轉申購同一基金或定時定額除外),應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作為短線交易買回費,短線交易買回費歸入基金資產。

    德盛安聯基金

    受益人自申購日起持有受益權單位數不滿14即申請買回者,視為短線交易,對於從事短線交易者,受益人申請買回,應支付最高不超過買回價金百分之二(2%)之買回費用;目前短線交易實際收取之買回費用為買回價金之百分之零點三(0.3%),買回費用歸入基金資產。

    安多利基金

    短線交易之定義為持有基金未滿7曆日內()者應支付買回價金萬分之一(0.01%)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臺幣(),不足壹元者四捨五入,買回費用歸入基金資產。

    群益基金

    持有基金未滿7個日曆日(含第7日)者,應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臺幣「元」,不足壹元者不予收取,滿壹元以上者四捨五入。

    德銀遠東基金

    受益人於申購日起7天內()買回基金者,應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作為買回費用,買回費用為基金資產之一部分。

    凱基基金

    受益人自申購日起持有受益憑證單位數不滿7個日曆日()即申請買回者,視為短線交易,經理公司得收取買回價金百分之零點零一(0.01%)之買回費用。

    景順基金

    持有「未滿7(含申購當日)之受益人,視為意欲進行短線交易,將收取其買回金額百分之零點五(0.5%)之買回費用,並將該費用歸入基金資產。基金公司同時保留拒絕接受任何意欲進行短線交易客戶申購之權利。前述買回費用之計算以本次申請買回持有期間未滿7(含申購當日)之受益權單位數乘以買回日(買回申請之次一個營業日)之單位淨值後的百分之零點五(0.5%)為買回費用。

     

    註:上表短線交易限制及相關說明僅供參考,實際內容仍以各基金公司最

           基金公開說明書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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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書: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 ,或請至「中華民國證券

            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http://www.sitca.org.tw)網站查詢。

    ※  倘若 您有任何相關的問題,請洽前開各基金公司或各分行銷售人員或信託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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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化銀行信託處敬上101年3月30日